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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常不可自抑地用最激動的方式來挽回愛情,但這樣的手段,多半是無效且有害的,除非情人還愛你,否則,這麼做只會更加重他對你的輕視。

小凡曾有在公眾場合跟男友下跪的經驗。

她說:「我本來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,可是,我知道,錯在我。」

原因在於她懷疑男友對她的好友有意思,於是故意找男友的好友一起出遊,原意是想讓男友吃醋,以為這樣男友就會對她更好。

沒想到男友知道此事後非常生氣,說要跟她分手。

她約他在一家咖啡廳裏談判,又一言不合,男友揚長而去,她追了出來,不知所措地跪在咖啡廳大門口,淚眼朦朧地仰望著他說:「對不起,都是我錯,我這樣你肯原諒我了吧?」

結果呢?「他還是自顧自地走了,留下一句:妳這樣做很丟臉。」

這是小凡最丟臉的一件事情,傷她最深的,應該不是他的絕情,而是她自尊掃地。

自己對情人下跪的那一幕,應該永遠難忘吧。

下跪有用嗎?也許,有百分之二十的成功機率。

如果錯在你,而他還愛著你,你求他原諒而下跪,通常能夠感動他。

不過,即使在這種狀況下,下跪也有它的邊際效益,第一次最有用,千萬不要用第二次,否則,人格就被看扁了。

然而,如果他已經不愛你,屈膝一跪,只能讓對方更加看輕自己,尤其是跪在公眾場合,讓大家看笑話,會讓本來想要離去的情人更加瞧不起你。他寫在心中的訴狀裏,馬上為你罪加一筆。

無效且有害的挽回方法很多,除了下跪,還有歇斯底里的自毀,如果他還愛你,你不需要自毀;

被情人的自毀挽回心意,多半是因為「怕」,而不是因為「愛」。

他只是暫時不走而已,心裏一直在想方法開溜――

一個不想自陷險境的人,長期來看,總覺得自己還是脫離不定時炸彈為妙。

這兩個挽回情人的方法都很糟,但在我們很年輕的時候,卻常常不可自抑地用最激動的方式來挽回愛情,曾經當過傻瓜的人實在不少。

不過,也不必太為過去的愚蠢懊惱,只要不要一犯再犯,就算愈來愈聰明。

在感情中,愈來愈不勇猛決絕,並不叫作懦夫。

日益穩重,情人才覺得靠得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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